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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规护航安全生产!2025 版《煤矿安全规程》落地,低瓦斯矿井安全防护体系全面升级!

2025.9.1

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,低瓦斯矿井曾因 “瓦斯风险较低” 的标签,在管理上存在一定惯性。但 2025 版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的出台,彻底打破了这一局面,从制度、技术、人员、设计等多个维度,对低瓦斯矿井提出了更细致、更严格的要求,推动其安全管理从 “被动应对” 向 “主动预防” 全面转型。

打破 “低风险” 惯性:瓦斯异常防治制度成核心

过去,不少低瓦斯矿井存在 “低瓦斯即低风险” 的认知误区,对瓦斯异常情况的应对缺乏系统性安排。新版规程首次明确要求低瓦斯矿井必须建立瓦斯异常防治制度,并制定针对瓦斯涌出异常的专项措施,从制度层面筑牢安全防线。

在具体操作上,规程明确了参数测定的启动条件,当采掘过程中出现瓦斯浓度异常波动时,必须立即测定瓦斯含量或压力,用量化标准替代以往 “瓦斯较大” 等模糊表述,让风险评判更精准。同时,新增采空区瓦斯爆炸风险评估要求,矿井需定期分析采空区密闭质量、瓦斯积聚情况并记录结果,将潜在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。

技术赋能与人员优化:构建专业化安全管理体系

技术升级与人员配置的优化,是新版规程的另一大亮点。在技术应用方面,规程支持低瓦斯矿井通过巡检机器人、远程监控系统替代传统人工瓦斯检查,可大幅减少井下瓦检员数量及检查频次,但要求监测数据必须实时上传至地面调度中心,确保监测无死角。虽然未强制要求高瓦斯矿井的 “双风机双电源” 配置,但明确需采用更先进的瓦斯监测设备,实现瓦斯浓度实时监控、异常即时报警。

人员配置上,低瓦斯矿井必须配备专职矿长、总工程师及分管安全、生产、机电的副矿长,虽无需配备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,但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,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。管理制度也进一步细化,要求建立 “三违” 管理、入井检身、重大风险灾害停产撤人等制度,并根据矿井实际灾害类型补充顶板管理、水害防治等专项制度,形成专业化管理闭环。

设计源头控险 + 应急能力强化:全链条筑牢安全屏障

新版规程从设计源头和应急响应两端发力,为低瓦斯矿井构建全链条安全保障。在设计层面,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防水煤岩柱、软弱地层或富水性较强地层中,必须避开构造应力集中区,从根源上降低瓦斯异常涌出风险。巷道贯通管理也更精细化,贯通后停止作业范围由 “采区” 缩小至 “贯通影响区域”,具体范围由矿总工程师确定,在减少对正常生产干扰的同时,强化贯通期间的瓦斯监测。

应急能力方面,规程要求低瓦斯矿井每 3 年开展 1 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(含瓦斯、断层、老空区等),编制普查报告并由矿总工程师审定,巷道掘进前必须根据普查结果开展超前探测。同时,需制定更详细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,明确瓦斯超限后的停产撤人流程,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针对性应急演练,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、科学处置。

结语

此次新版规程的实施,标志着低瓦斯矿井的安全管理进入精细化、专业化、智能化时代。通过制度细化、技术赋能和全链条风险管控,低瓦斯矿井的本质安全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,为煤矿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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